课程视频
课程简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院教材建设,规范教材的使用和管理,不断适应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确保优秀教材进课堂,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材包括课堂和实习实训用书,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教参和数字教材,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同时包含用于教学的境外原版教材、境内引进版权的影印或翻译出版的教材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及境外数字教材。 第三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在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指导和统筹下,实行分级管理,教务处牵头负责,各二级院部具体负责。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全校教材建设的规划、管理和协调,牵头制定完善教材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二级院部教材工作。 第六条各二级院部严格执行学院关于教材管理的政策规 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成立教材工作小组,选好用好教材,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鼓励根据人才培养和教学实际需要,补充编写反映专业特色的教材。 第三章 教材规划 第七条教材实行学校、二级院部两级规划制度。教务处负责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各二级院部重点组织规划体现专业特色的专业课程教材。 第八条教材规划要坚持正确导向,面向需求、各有侧重、有机衔接,处理好落实共性要求与促进特色发展的关系,适应新时代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技能积累和文化传承创新。 第九条各二级院部负责本部门教材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由教材工作小组审定后,报送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牵头编制学院教材建设规划,报送教材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十条教材编写依据教材规划以及国家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规范)等,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弘扬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内容科学先进、针对性强,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要体现学科特点,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专业课程教材要充分反映产业发展最新进展,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吸收比较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 (三)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对接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优化课程体系的需要,专业课程教材突出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强调实践性。适应项目学习、案例学习、模块化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要求,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 (四)编排科学合理、梯度明晰,图、文、表并茂,生动活泼,形式新颖。名称、名词、术语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倡导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新形态教材。 (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十一条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学科专业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业企业发展与用人要求。有丰富的教学、教科研或企业工作经验,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资格),新兴行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第十二条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要负责教材整体设计,把握教材编写进度,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主编除须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 (二)在本专业有深入研究、较高的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相关行业发展前沿知识与技术,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新兴专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有较高的文字水平,熟悉教材语言风格,能够熟练运用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 审核通过后的教材原则上不更换主编,如有特殊情况,应报教材工作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教材编写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含相关专业领域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等。 第十四条思政课程教材选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教材。公共课程教材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国家规划教材不满足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学院实际,由公共课开课部门组织编写公共课教材。专业课教材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选用和编写。 第十五条教材编写过程中应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特别是一线师生和企业意见。教材编写完成后,应送一线任课教师和行业企业专业人员进行审读、试用,根据审读意见和试用情况修改完善教材。 第十六条教材投入使用后,应根据经济社会和产业升级新动态及时进行修订,一般按学制周期修订。 第五章 教材审核 第十七条实行教材审核制度,坚持凡编必审。教材审核由教材工作委员会负责。 第十八条教材审核应依据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等国家教学标准要求,对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十条的具体要求,对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进行全面把关。 第十九条审核一般按照专家个人审读、集体审核环节开展,重点审核全套教材的编写思路、框架结构及章节内容。应由教材工作委员会集体充分讨论形成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 专业课程教材由各二级学院教材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校本教材按照《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校本教材评审标准》(见附表1)进行审核。 第二十条新编或修订幅度较大的公共课程教材应选聘一线任课教师进行审读和试用。审读意见和试用情况作为教材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教材出版 第二十一条教材出版实行审核备案制度。凡出版教材需经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报送教务处备案后出版。 第二十二条教材出版实行资质准入制度,遴选国家出版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具有相应资质的出版社,组建学院出版社遴选库。教材出版应从遴选库中选择出版社。 第二十三条教材出版审批备案由教材主编按程序逐级审批办理,教材主编须填写《教材出版审批表》(见附表2),经各二级学院(部)教材工作小组审定,报教务处备案,提交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出版。 第七章教材选用与使用 第二十四条教材选用应结合区域和学院实际,切实服务人才培养。遵循以下要求: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二)质量第一。思政课程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教材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各专业选用国家、省两级规划教材的比例合计不低于50%。 (三)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五)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六)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 (七)境内教材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可选用境外教材。所选境外教材须符合我国意识形态和法律要求,同时优先选用以下境外教材: 1.我国出版社翻译出版、影印出版的国外优秀教材; 2.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急需的、反映学科专业和行业发展前沿的理工农医类教材; 3.体现国际产业标准和先进教学方法的、与产业需求密切结合的、前沿性教材。 第二十五条教材选用过程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程序选用,并对选用结果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教材选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教务处于每学期中旬发布下学期教材选用通知。 (二)各二级院部收到通知后,按照下学期开课计划,组织任课教师开展教材选用工作。若该课程拟选用讲义或电子文档,也需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二级院部审核。任课教师完成教材选用后,提交至各二级院部进行审核。 (三)各二级院部汇总各院部《教材选用审核汇总表》。 (四)各二级院部教材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教材选用审核会议,对选用教材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各二级院部根据教材选用的组织、审核及统计情况填写《教材选用审核报告》,并将《教材选用审核报告》和《教材选用审核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教务处。 上述各项纸质材料均需二级院部院长(主任)签字并盖二级院部公章。 (五)教务处对各二级院部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若不符合通知要求,则退回二级院部重新上报。 (六)教务处组织召开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工作会,对各二级院部提交的所有选用教材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决议,并及时发布选用的教材信息。 第八章 教材建设与奖励经费 第二十七条教材获奖实行经费奖励政策。对于被评选为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教材建设奖和校级优秀教材的进行经费奖励,教材奖励经费按《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奖励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教材建设给予教材建设经费支持政策。普通正式出版教材,按3000元/本支持;新形态教材,按6000元/本支持;未正式出版但投入使用的校本教材,按1000元/本支持。 第二十九条各二级院部对本单位已评定为国家、省级规划优秀教材和校级优秀教材的,应当给予资金和政策上的配套支持。 第三十条学院重点支持统编教材、国家规划教材建设以及服务国家战略教材和紧缺、薄弱领域需求的教材建设。各二级院部应加大投入,提升教材质量,打造精品教材。鼓励校企合作进行教材建设。 第三十一条实行奖励政策的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是指由教育部公布评审的规划教材;省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是指由教育厅公布评审的规划教材、优秀教材;校级优秀教材是指由教务处公布评审的优秀教材;以上教材必须有主管部门公布的立项文件。普通正式出版教材是指有书号、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教材;投入使用的校本教材是指通过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在校内使用2学期以上的教材。 第九章 评价与监督 第三十二条学院和各二级院部分别建立教材选用跟踪调查制度,教材工作委员会和教材工作小组负责对教材选用工作进行评价、对教材质量进行抽查。定期进行教材使用情况调查和分析,并形成教材使用情况报告报教材工作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三条学院和各二级院部对教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教材工作纳入教育教学督导评估重要内容,纳入项目遴选、重点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等考核指标体系。 第三十四条教材工作委员会、各二级院部教材工作小组依据职责对教材编写、审核、出版、选用等环节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负面清单制度,通报有关个人和部门。对存在违规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所造成的影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编写者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必须及时更换。 第三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教材停止使用,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报教材工作委员会审议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一)教材内容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的科学性错误。 (三)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四)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五)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纪违规行。 (七)选用境外教材内容存在价值导向、政治立场等原则性问题的。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学院发布的相关管理文件自行废止。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您没有权限访问该栏目!